一、珍惜個人名譽,,服從考點安排,,自覺遵守考試紀律和考場規(guī)定。
二,、嚴禁攜帶任何文字資料,、電子存儲設備、手機及其它無線電通訊工具進入考場考試,。
三,、嚴禁購買所謂“研究生試題”和“答案”。
四,、嚴禁尋找“槍手”替考和充當“槍手”替他人應考,。
五、考試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違紀或作弊行為的,,將取消單科或各科考試成績,,并將違紀作弊情況通報給考生所在高校或工作單位,,同時記入全國統(tǒng)一考試考生誠信檔案,。情節(jié)嚴重的,將給予暫停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1至3年的處罰,?!缎谭ㄐ拚?九)》已將替考、請人替考,、利用通訊工具傳遞試題及答案等列入犯罪行為,,涉嫌犯罪的,將依照《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guī)定依法處理,。
六、廣東省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違紀作弊舉報電話:020-89338633,。
廣東省教育考試院
2019年 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