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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早就還了,,這么點小事還要寫進去,,沒有那個必要了吧?”2018年9月7日,,在聽到自己的處分決定后,,廣東省四會市水務局原黨組書記、局長鄧志森強作鎮(zhèn)定,。
對于自己被開除黨籍和公職的處理結果,,鄧志森并不感到意外,但他對自己長期借用他人公司車輛一事被寫進處分決定書卻耿耿于懷,。在他看來,,與自己長期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私利并收受數百萬元賄款的嚴重違紀違法行為比起來,借車這件事情顯得那么微不足道,,紀委如今舊事重提,,實屬小題大做。
直到此時,,鄧志森還沒有認識到,,造成他身陷囹圄、自由盡失結局的“伏筆”,,早在10年前那次“微不足道”的借車事件時就已經埋下,。
貪慕虛榮,豪車治好了他的“心病”
2007年10月,,鄧志森被任命為四會市水務局局長,。每每看到水務局那幾輛略顯陳舊的公務車,鄧志森總會有一種莫名的失落感:自己身為市直單位的一把手,配置如此“低端”的車輛,,實在“有失身份”,。缺少一輛稱心的“座駕”,成了鄧志森的一塊“心病”,。
轉眼到了2008年12月,,在當地承接一項改河工程的吳某得知了鄧志森因為用車而煩惱,當即安排工作人員購置了一輛價值50多萬元的進口越野車,,并主動向鄧志森提出將該車借給水務局使用,。見到有人將自己心儀已久的豪車送上門,鄧志森喜出望外,,立刻安排司機將這輛越野車開回了單位,,而鄧志森對吳某的用意也心領神會。
“鄧志森向吳某借用車輛后,,對吳某的一些‘過分’要求有求必應,,妨礙了公正執(zhí)行公務,社會影響比較惡劣,?!睋k案人員介紹,為了給吳某的工程提供便利,,鄧志森在項目征地拆遷,、資金撥付、工程驗收方面為其大開綠燈,,一路保駕護航,,吳某的公司也因此賺得盆滿缽滿,。
借到豪車后的鄧志森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滿足感,,無論是執(zhí)行公務,,還是私人外出,這輛越野車都伴隨他左右,。為了保證自己能長期使用這輛越野車,,鄧志森還與吳某約定,在改河項目完成前,,吳某不得收回車輛,。越野車雖然名義上是借給水務局,可即便是閑置的時候,,水務局也沒有人有“資格”使用這輛車,。在鄧志森眼中,這臺用手中權力借回的車輛儼然成為他的“專車”,。
但為鄧志森賺足面子的豪車卻給水務局增加了沉重的負擔,,因為使用頻繁,、配件昂貴,這輛進口車的單次維修費動輒上千,,每年光油費一項支出就多達3萬元,。據統(tǒng)計,僅2013年,,水務局就為這輛越野車支付維修費,、油費、路橋費,、保險費等各項費用28萬多元。
私欲膨脹,,巨額賄款只是“一份心意”
把“好馬配好鞍”作為座右銘的鄧志森很快就不再滿足于借用豪車這樣的“小打小鬧”,,在吃穿用度上也有了新的追求。上萬元的西裝皮鞋,、上千元的襯衣漸漸成為鄧志森的“標配”,,這些購置服裝鞋襪的費用則全部由水務局的下屬單位支出。
據查,,在擔任水務局長期間,,鄧志森先后70次在下屬單位報銷服裝鞋襪、煙茶酒水等個人消費29萬余元,,最高單筆消費多達3萬余元,。
“上有所好,下必趨之,?!编囍旧瓱嶂悦啤⑾M高檔的名聲很快就在當地傳開了,。一些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承包方投其所好,,逢年過節(jié)就備上高檔煙酒和紅包禮金登門拜訪。鄧志森到案后,,辦案人員在其親屬家一次就搜查出他轉移隱匿的33瓶高檔酒水,,其中不乏單瓶價值高達2萬余元的名牌洋酒。
為了調動崗位,、晉升職務,,一些下屬單位的干部則公然在辦公室里向鄧志森賄送錢款。一名下屬為了轉換工作身份,,竟然斥資十多萬元買下一輛轎車送給鄧志森作為“見面禮”,。
經查證,從2008年起到2016年卸任水務局長8年間,,鄧志森多次收受他人賄送的錢款,、商鋪和汽車,,折合人民幣400余萬元。
收錢收到手軟的鄧志森為了安慰自己,,還發(fā)明了一套自我麻醉的理論,。參與查辦鄧志森案件的一名紀檢監(jiān)察干部介紹說:“在鄧志森看來,所有賄款都只是行賄人的‘一份心意’,,自己不收就是拒絕了別人的‘好意’,。即便是幾十萬元的賄款,對他來說也不過是‘心意大了一點’而已,?!?/span>
頂風違紀,誡勉談話被他當成“耳旁風”
出入駕乘豪車的鄧志森沒有想到,,自己張揚的行為早就引起了紀檢監(jiān)察機關的注意,。2010年3月,在查實了鄧志森違規(guī)借用他人公司車輛的事實后,,四會市紀委就對其作出了誡勉談話的處理,。
“我一定落實整改,糾正自己的違規(guī)行為,?!闭勗捊Y束后,鄧志森信誓旦旦地作出了保證,??墒聦嵣希M織的“咬耳扯袖”并未讓鄧志森“紅臉出汗”,,口頭承諾整改的他在將車輛還給吳某幾個月后,,便再次將車開回單位,繼續(xù)占用,。自認為僥幸過關的鄧志森不僅沒有從這次談話中吸取教訓,、懸崖勒馬,反而變本加厲地開始瘋狂斂財,。誡勉談話對鄧志森而言,,已然成為“耳旁風”,此時的他已經被貪欲完全蒙蔽了雙眼,,在違紀違法的道路上漸行漸遠,。
黨的十八大以后,日趨嚴厲的反腐態(tài)勢讓鄧志森惶恐不安,,但奢靡放縱的生活卻讓他欲罷不能,。為了規(guī)避組織的調查、將受賄所得“洗白”,,鄧志森挖空心思地轉移其用贓款購置的產業(yè),,將它們全部登記在親戚名下,,幾乎所有的親屬都被他當成隱匿不義之財的“避風港”。卸任水務局局長后,,鄧志森又開始有計劃地與家人訂立攻守同盟,,指使自己的妻子挨家逐個做親屬的工作,以家庭會議的形式反復“演練”如何欺騙組織,、應對調查,。
2018年6月20日,令鄧志森心驚膽戰(zhàn)的那一天終于到來,。當天,,他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四會市紀委監(jiān)委立案審查調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
自以為做得“滴水不漏”的鄧志森在到案后對自己的違紀違法行為矢口否認,,對辦案人員擺出一副“能奈我何”的態(tài)度。之所以有這樣的“底氣”,,鄧志森在懺悔書里給出了答案:“自己有僥幸心理,認為自己收受別人的財物,,只有兩個當事人知道,,并且物業(yè)也不是登記在自己名下,比較隱蔽,,組織是不會查到的,。”
但是,,令鄧志森始料未及的是,,他精心訂立的攻守同盟在組織面前瞬間土崩瓦解。在大量鐵證面前,,鄧志森最終不得不放棄無謂的抵抗,,將自己違紀違法的事實一一供述。
2018年9月6日,,經四會市紀委常委會,、監(jiān)委委務會研究并報市委批準,鄧志森被給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目前,其涉嫌貪污,、受賄犯罪案件正處于審查起訴階段,。(本報記者 譚永豐 通訊員 張瀟瀟)
◎新《條例》紅線
第八章 對違反廉潔紀律行為的處分
第九十條 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的錢款、住房,、車輛等,,影響公正執(zhí)行公務,,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通過民間借貸等金融活動獲取大額回報,,影響公正執(zhí)行公務的,依照前款規(guī)定處理,。
(來源:中國紀檢監(jiān)察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