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各部門、各學院:
為規(guī)范貨物(服務)自購工作,,自2019年1月起,,實行用戶申請、各單位匯總,、招投標中心審批的工作程序,現(xiàn)將有關工作流程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貨物(服務)分類
1.定點采購類(集中采購機構采購項目)
自購金額范圍為0元—3萬元(不含3萬元),,即0元起報國資處,國資處根據(jù)匯總結果執(zhí)行采購,,部分項目要走佛山市政府采購計劃管理系統(tǒng),,合同經(jīng)市資管辦備案方可辦理付款手續(xù)。品目名稱見附件1,。
定點采購中電子政務部分2019年度的采購計劃(附件4),,各單位已在2018年申報,經(jīng)學校信息辦報佛山市數(shù)建局審核,,將在2019年優(yōu)先進行采購,。
2.非定點采購類
自購單價>=3000,且金額范圍為3000元—3萬元(不含3萬元),。
二,、工作流程
(一)用戶申請
用戶一式兩份填寫自購表,并交由所在單位進行匯總,。
(二)單位匯總
各單位收集用戶的自購申請,,并對自購申請進行匯總。匯總后由各單位黨政聯(lián)席會(或處務會)進行審定,,同意通過后對申請加具意見,。每年3月、6月,、9月的10日前將在OA資產(chǎn)處模板“自購申請匯總報送單”進行零散自購申請匯總報送,,同時紙質自購申請及匯總表交到招投標中心(江灣行政樓203,,仙溪A4-238)。
(三)招投標中心公示,、審批
招投標中心收到各單位的自購申請后,,將采購信息匯總后在學校網(wǎng)頁公示5天,招投標中心根據(jù)貨物(服務)的類別,,按照相關文件要求對無質疑的自購申請予以審批,。如定點采購品目中的臺式計算機、便攜式計算機,、辦公家具等季度匯總超過10萬元,,則需由招投標中心采取公開方式集中采購。
三,、工作要求
1.用戶在填寫自購申請前,,需準確填寫貨物(服務)的名稱,認真對所需貨物(服務)進行市場調(diào)研,;
2.各用戶單位要嚴格把關,,不得將同一預算項目,同一品目的貨物,、服務采用化整為零,,規(guī)避立項采購、公開招標方式采購,;
3.采購貨物(服務)詢價至少三家以上,;
4. 各單位需對所自購貨物(服務)做好驗收、報增手續(xù),;
5.各單位要保存相關會議記錄,、詢價記錄等材料。
特此通知,。
附件:
招投標中心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