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從鎮(zhèn)動物防疫檢疫站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佛山市順德區(qū)樂從鎮(zhèn)動物防疫檢疫站是樂從鎮(zhèn)政府下屬單位,主要職能是承擔本鎮(zhèn)轄區(qū)內動物防疫、檢疫、動物產品安全生產監(jiān)管及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現因工作需要,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和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3.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者技能條件;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見附件1.樂從鎮(zhèn)動物防疫檢疫站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
以下人員不得應聘: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按有關規(guī)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五年的;
3.近兩年內,在機關、事業(yè)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二、報名事宜
1.報名時間:2014年3月20日至3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報名或郵寄地址:佛山市順德區(qū)樂從鎮(zhèn)三樂西路B83號(樂從海關停車場旁邊地鋪)
3.報名方式及要求:應聘者須提供報名表、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2014年應屆畢業(yè)生可憑就業(yè)推薦表)、相關資格證明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及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4張。應聘者可從網站下載填寫《樂從鎮(zhèn)動物防疫檢疫站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
本次招聘可采取現場或郵寄材料兩種方式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的,需攜上述資料(證件均要求原件及復印件)到本單位辦理報名手續(xù)。未能現場報名的報考者也可將上述資料(證件僅要求提供復印件)郵寄至佛山市順德區(qū)樂從鎮(zhèn)動物防疫檢疫站辦公室,要求以快遞方式郵寄,郵寄資料均不退回,郵寄材料的送達時間以本單位的簽收時間為準。報名提交的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郵寄報名的并符合職位條件的在參加筆試前須進行資格復審,復審通過才能參加筆試。
三、考試事項
1.筆試。經資格審查符合條件的應聘者可參加筆試。筆試根據招聘職位的要求考核考生的綜合能力,具體筆試時間、地點另定。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筆試結束后,根據考生的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按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通過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數達不到1:3的比例時,對已過合格分數線人員進行面試。
2.面試。面試主要是對考生的綜合素質和專業(yè)能力進行測評。具體面試時間、地點另定。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列為體檢對象。
3.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比例合成綜合成績。
4.招聘人數與符合條件報名人數比例達不到1:3時,由招聘單位決定是否開考或按比例核減招聘人數。
四、體檢和政審
對考試合格的考生依綜合成績的高低順序,按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體檢和考核的人選。若綜合成績相同,則按面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體檢和政審的人選。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fā)[2010]382號)執(zhí)行。
五、錄用
1.根據考生綜合成績、體檢、政審結果,由本單位擬定入選對象,并在相關網站公布擬錄用人員名單。擬錄用對象公示七個工作日后,沒有異議的,進入錄用程序。
2.體檢或政審不合格、公示發(fā)現問題影響聘用、自動放棄的,由本單位決定是否依次遞補人選。
六、聘用人員管理和待遇
1.經考試錄用的工作人員,與佛山市順德區(qū)樂從鎮(zhèn)動物防疫檢疫站簽訂聘用合同,享受本單位相應崗位的工資福利待遇(若未考取執(zhí)業(yè)獸醫(yī)資格證書的錄用人員,在此期間只能享受本單位相應崗位工資福利80%的待遇)。在聘用后,三年內仍未能考取執(zhí)業(yè)獸醫(yī)資格證書的工作人員須經本單位同意才能準許續(xù)簽聘用合同。
2.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及試用薪酬按單位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七、招聘信息發(fā)布網站
有關報名、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錄用公示等相關招聘信息在樂從鎮(zhèn)人民政府網站.cn公布。
咨詢電話:0757-28331661
(報名表與職位表請到網站下載中心處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