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學歷繼續(xù)教育學生變更身份信息管理辦法
為了加強高等學歷繼續(xù)教育學生學籍信息的管理,,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和國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新生學籍電子注冊暫行辦法》,,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一條 變更身份信息包括更正和更改,。由于報考成人高考時信息輸入,、涂卡錯誤導致學?!墩猩浫⌒律麅浴沸畔①Y料與學生姓名,、身份證號碼,、民族、出生日期等不符,,需要變更身份信息的視為更正,;由于成人高考錄取后到公安部門更改身份信息而造成與學校《招生錄取新生名冊》信息資料不符,,需要變更身份信息的視為更改。
第二條 變更原則:
1.更正身份信息必須在新生入學三個月內(nèi)提出,;
2.變更身份信息必須由學生本人提出申請,,學生本人不申請的,學校將按招生數(shù)據(jù)進行學籍信息管理和發(fā)放學歷證書,;
3.不能同時申請變更姓名和身份證號碼,;
4.在校期間只能申請變更身份信息一次;
5.學生在校期間變更姓名、出生日期等個人信息的,,應當有合理,、充分的理由,并提供有法定效力的相應證明文件。
第三條 申請變更身份信息,,必須提供以下相關材料:
1.更正身份信息的需提交戶口簿,、身份證復印件(攜原件核對);
2.更改身份信息的除了提交戶口簿,、身份證復印件(攜原件核對)外,,還須提交派出所出具的相關戶籍更改證明。
第四條 辦理程序:
1.受理時間:受理更正身份信息申請時間為新生入學數(shù)據(jù)核對期間(新生入學三個月內(nèi)),;受理更改身份信息申請時間為取得學籍后至第五學期,;
2.學生在繼續(xù)教育學院網(wǎng)頁下載打印《高等學歷繼續(xù)教育學生變更身份信息申請表》、《高等學歷繼續(xù)教育學生變更身份信息責任書》填好,,由本人在規(guī)定受理時間的工作日內(nèi)交繼續(xù)教育學院學籍管理科,;
3.繼續(xù)教育學院學籍管理科審查相關材料,經(jīng)主管領導批準后上報有關部門核辦,;
4.學生身份信息變更后,,由繼續(xù)教育學院學籍管理科書面通知學生,并把變更后的身份信息作為學籍管理信息依據(jù),。
第五條 本管理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原《佛山科學技術學院成人高等教育學生變更身份信息暫行管理辦法》(佛科院成教〔2009〕6號)同時失效。本管理辦法由繼續(xù)教育學院負責解釋,。